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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知名大学名师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建设试点方案
2016年11月08日 编辑:任世通  资料来源:贵州师范学院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全国知名高校名师资源,发挥其在我校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建设中的作用,为中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搭建平台,打造一支适应我校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试点建立全国知名大学名师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以下简称“名师工作站”)。为有效开展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引进资源,示范引领、构建我校骨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服务平台”。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专业)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流的教师队伍。

(二)建站目标。在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指导下,立足学校“一型两性”办学定位和“一体两翼”学科群建设,以“名师带动”为原则,以重点、紧缺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的,通过开展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教育教学示范引领,为我校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学习交流及发展的平台与模式。

二、工作站建立与工作方式

(一)工作站命名。工作站以名师姓名命名,即“某某大学某某名师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

(二)工作站建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建设要求,在与名师本人协商同意后进行推荐,经学校组织评审确定试点工作站,由工作站所在学院与名师正式签订协议后挂牌成立,原则由各学院在本学院工作用房内提供专门的办公场地。

(三)工作站人员组成。由主持人、办公室主任和成员组成。主持人由该名师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所在学院一名中层干部兼任,成员由我校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不少于8名骨干教师组成。

(四)工作站工作方式。采取“候鸟型”方式,名师定期来我校主持开展工作站工作,每年在工作站工作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双方协议规定为准。

三、工作站职责与任务

(一)工作站人员职责

1.工作站主持人。主持人为工作站成员的指导教师,负责制订工作站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站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2.工作站成员。成员应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在主持人的指导下,通过有目标有步骤的培训和实践,实现师德修养出样板,课堂教学出质量,课题研究出成果。

3.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结合所在学院安排,协助主持人做好工作协调和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工作站任务

1.培养骨干教师。主持人为工作站成员的指导教师,通过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形成“名优群体”效应。

2.开展科学研究。以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站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学科(专业)建设及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同时指导工作站成员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打造一支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于一体的骨干教师团队。

3.推广教学成果。工作站教学教研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4.开发教学资源。工作站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工作站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四、工作站设立

由各学院(部)推荐,所推荐名师须征得名师本人同意,并上报学校,学校组织评审,从中选择1-2个进行试点,试点工作站确认后,正式与名师签订协议,并授牌。

五、设立工作站学院职责

(一)确定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所在学院一名中层干部担任。负责与工作站名师协商制定工作站具体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工作计划的实施。并承担工作站工作协调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和参与工作站各项活动。

(二)工作站成员选拔。各学院(部)推荐,推荐对象原则上为同学科或相近学科骨干教师及有自我发展需求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报学校教师工作处备案。每个工作站成员数不少于8名。

(三)工作方案审核。工作站所在学院(部)与名师共同制定本工作站工作方案、成员组成、预期工作成果等,并报学校教师工作处备案。

(四)工作对接。工作站成员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的范畴。成员在所属学院(部)享有一定的工作量,同时记入其继续教育学时。学校在推荐名师、外出进修培训人员时,优先推荐工作站成员。

各学院(部)可参照学校的建设方案,积极开展创建院级名师工作站的实践探索。

六、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工作

学校成立“全国知名大学名师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教师工作处。办公室职责为:负责组织管理、评估和考核工作。

工作站所在学院院长直接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和督促工作站具体工作实施及考核。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每个工作站工作周期为二年,每年经费为10万元,从第二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划拨经费。工作站设备建设设施经费2万元。

2.经费用途。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站的年度工作计划中活动项目,包括专题研究、主题研讨、主持人指导费用和日常办公事务等。

3.经费使用。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和学校财务规定有计划地支出,专款专用。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在选择名校名师时,应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切实拟定计划需求。

2.学校在推荐名师、外出进修培训人员时,优先推荐工作站成员。

七、管理与考核

(一)工作站日常工作管理与考核,由工作站所在学院负责,同时按有关要求每学期进行一次工作考评,并报学校教师工作处备案。教师工作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站进行每年一次的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站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作用、在教育教学研究、高层次课题申报及研究上取得的主要成绩四个方面。

(三)每年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站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年度的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站成员的考核由主持人和所在学院共同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年度培养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整出名师工作站,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站。

八、本方案由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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