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编制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贵师院人事通〔2021〕18号
各部门、学院: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编制外用工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3〕46号)和《贵州师范学院编制外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0〕7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编制外劳动用工人员的绩效管理,现将2021年编制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学校同意按程序聘用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用工人员。
二、考核方式
由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编外用工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要求
(一)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对象岗位职责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编制外用工人员需填写《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
(三)考核测评人员需有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领导班子审定,并对编外用工人员一年来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价,提出鉴定评语和建议等次【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优秀(90分-100分)、合格(75分-89分)、基本合格(60分-74分)、不合格(59以下)】并填写附件2。
(四)将《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表》和《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于2022年1月6日前送至信息楼1304室。将《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夏腾内网邮箱。
(五)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和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请各用人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
附件:1.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