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杨森、张静两位同志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21〕45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贵州师范学院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审结果,按照岗位设置聘用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需要,现聘任杨森、张静两位同志到工勤初级工岗位。聘任时间从2022年11月15日起计算。
贵州师范学院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