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根据《关于聘用李波博士为我校工作人员的通知》(贵师院发〔2021〕100号)以及岗位设置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聘任李波同志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聘任时间从2021年9月3日起计算。李波同志需在三年内按规定参加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否则三年期满将降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贵州师范学院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