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学会《关于商请推荐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学会〔201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想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研究方面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地区或本单位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心学会工作;
3.有广泛代表性,体现老、中、青结合,一线教师与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结合,涵盖国学、书法、绘画、音乐、武术等课程(领域)。注重吸收在教育服务领域或教育公益事业方面做出贡献的知名人士;
4.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会工作;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选名额为3名。
三、推荐程序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同志于4月22日前填写《贵州省教育学会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报至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决定推选人员名单。
附件:贵州省教育学会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
人事处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