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师院人事通〔2012〕38号
各学院(教学部)、各部门:
经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各单位填报的暑期加班情况进行审核,要求各单位对暑期加班情况重新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时要求加班人数和加班天数与实际加班内容相符。参与国培、函授工作和外出学习的人员不作填报。
2、抽到思政评估办公室和教学水平评估办公室的人员,分别归口到两个评估办填报;其他部门借用的人员,归口到借用部门填报。
3、填报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请于10月30日下午3点前交人事处白玉桂,电子版发至白玉桂内网邮箱。未填报的,视为没有加班。
4、各单位报送的暑期加班情况学校将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予以公示。若公示有反应填报不实的,经查实,学校将追回所发加班费,并予通报批评。
附表:《贵州师范学院暑期加班情况填报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