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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的通知
贵师院人事通〔2015〕8号
2015年04月23日 发布 编辑:任世通  资料来源:贵州师范学院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5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聘用在正高级岗位工作、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岗位评议。

二、推荐申报条件

2015年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

三、推荐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的申报

材料。

2.所在学院(部门)进行推荐。各学院、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对本

学院(部门)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推荐意见。

3.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部门推荐人选进行政策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4.公示及上报。学校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

按程序上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个人申报材料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4月)

1.《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核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命(聘任)证书复印件。

4.个人奖项、荣誉称号证书、课题、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材料、证明等复印件。

5.将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资格报审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到人事处常秀红老师内网邮箱或627143610@qq.com邮箱。

6.其他个人相关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除注明的外均一式一份,其中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须上报原件,其他明确上交复印件的,均须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务必于5月10日前将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材料前交人事处,逾期不候。

人事处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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