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73号)以及《关于聘任王娟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贵师院发〔2014〕176号)、《关于聘任龙开义等三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贵师院发〔2015〕7号)、《关于聘任向正艳等二位同志行政职务的通知》(贵师院发〔2015〕21号)、《关于聘任汪少祖等七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贵师院发〔2015〕22号)、《关于聘任刘佳富等27位同志行政职务的通知》(贵师院发〔2015〕31号)、《关于聘任刘聪聪等77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贵师院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请以下位39同志于2015年4月9日至4月17日期间自行到人事处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人事处
2015年4月9日
附件: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人员名单
王 娟 龙开义 郭中华 周 匀 向正艳 马 婧汪少祖 汪学俭 王准准 冀慎统 陈正件 李生柱
黄 捷 张海天 陈 婕 李寐竹 向礼花 鲍 扬 田 芬 高跃伟 赵建川 吴 恋 李青颖 梁 礼
夏玉清 袁莉莉 李 琴(教科院)冯 康 罗 璇 罗清云 王姝壹 向 军 田 天 王笑莹 张维域
姚晓峰 李 莉 张丹丹 钟诗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