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2006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6〕6号)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 |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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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165次会议通过 2001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 法释〔2011〕14号))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 |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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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的相关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是关于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七条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的相互关系】劳动争议发生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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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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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3〕591号),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和非在编在岗人员。不含离退休教职工。 二、采集进度及工作要求 (一)2013年10月25日前,各学院、各部门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填写《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填写时,严格按照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 |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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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超调我校工作的公示 |
经校党委2013年7月12日研究,决定调贵阳学院周超到我校工作,现按规定进行公示: 周超,女,1978年11月26日出生,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毕业,现任贵阳学院音乐学院教师,讲师职称。 公示期7天,从2013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若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电话:0851-5860791 人事处 2013年10月23日 |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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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延新进人员培训时间的紧急通知 |
各学院、部门: 因学校近期工作与培训时间冲突,经学校研究,原定于10月18日至11月2日举办的2013年新进人员培训时间调整至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年10月17日 |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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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资格审查签订定向协议书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部门: 2014年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已经下达,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资格审查签订定向协议书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师生报考。 人事处 2013年10月18日 |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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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教职工年中绩效考核的通知 |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按照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安排,学校将对教职工2013年上半年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现将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 考核时限 2013年上半年(1—6月)。 三、 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参与部门其它工作,教学事故,遵纪守法、执行规章制度,出勤等方面的情况。 四、 考核要求 (一 |
发表时间:2013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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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教职工年中绩效考核的通知 |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按照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安排,学校将对教职工2013年上半年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现将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 考核时限 2013年上半年(1—6月)。 三、 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参与部门其它工作,教学事故,遵纪守法、执行规章制度,出勤等方面的情况。 四、 考核要求 (一 |
发表时间:2013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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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美玲、陈璐宇调我校工作的公示 |
为解决博士两地分居的实际问题,经校党委2013年6月25日研究,决定调胡江华博士配偶李美玲到我校工作;因工作需要,经校党委2013年7月12日研究,决定调贵州财经大学陈璐宇到我校工作。现按规定进行公示: 李美玲,女,1969年11月出生,湖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现任广西财经学院图书馆馆员(馆员职称)。 陈璐宇,女,1987年6月出生,贵州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现任贵州财经大学计财处 |
发表时间:2013年0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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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年度绩效考核的通知 |
各学院(部)、各部门、实验中学: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2]500号)以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2012年单位(部门)及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职责效率与质量创新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单位(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学校 |
发表时间:2013年0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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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书记韩卉到艺术学院调研 |
2013年8月27日上午,学校党委书记韩卉到艺术学院对艺术学院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唐本文和人事处处长刘俊伶陪同调研。 艺术学院院长文庆容和艺术学院党委书记宋婷禹汇报了艺术学院的有关情况。 学校党委韩卉书记根据艺术学院的有关情况,对如何进一步加强艺术学院的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了分析,并就艺术学院的班子配备、人才引进培养、稳定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 |
发表时间:2013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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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左林桂调我校工作的公示 |
为解决我校博士两地分居的实际问题,经校党委研究,决定调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博士周权宝配偶左林桂同志到我校工作,现按规定进行公示: 左林桂,女,1976年12月出生,国防科技大学数学教育专业毕业,现任湖南省岳阳市第十三中学数学教师,中学一级教师职称。 公示期7天,从2013年8月28日至9月3日,若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电话:0851-5860791 人事处 2013年8月28 |
发表时间:2013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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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娜调我校工作的公示 |
经校党委2013年7月12日研究,决定调凯里市第五幼儿园安娜到我校工作,现按规定进行公示: 安娜,女,1985年6月出生,凯里学院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现任凯里市第五幼儿园教师,小教一级职称。 公示期7天,从2013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若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电话:0851-5860791 人事处 2013年8月23日 |
发表时间:2013年0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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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丽调我校工作的公示 |
经校党委2013年4月23日研究,决定调贵州省商业学校杨丽到我校工作,现按规定进行公示: 杨丽,女,1977年6月出生,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专业本科毕业,现任贵州省商业学校教师,高级讲师职称。 公示期7天,从2013年8月23日至8月28日,若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电话:0851-5860791 人事处 2013年8月23日 |
发表时间:2013年0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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