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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编制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编制外用工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3〕46号)和《贵州师范学院编制外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0〕7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编制外劳动用工人员的绩效管理,现将2016年编制外劳动用工人员年度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学校同意按程序聘用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用工人员。 二、考核方式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 三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08日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文件《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黔财会职改〔2016〕1号),为做好我校2016年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参加以前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财务会计人员。 (二)参加2016年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 二、材料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02日

关于学校博士人员申领2016年下半年租房补贴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由于学校教职工团购房和公租房仍在交接和办理中,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博士人员租房补贴发放到2016年12月31日止,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到人事处办理相关租房补贴申领手续。 人事处 2016年12月2日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02日

关于申报2017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困难家庭的通知》(黔人社厅﹝2016﹞555号)精神,2017年春节期间要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困难家庭进行慰问,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家庭困难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2016年及以前享受过困难家庭慰问费的职工本次不再申报)。 1、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02日

人事处组织集中观看《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11月18日,人事处组织全处党员干部在信息楼1302室集中观看了《永远在路上》廉政警示教育片。 该专题片以真实的事例,通过情景再现、案件当事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制定八项规定,以上率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8日

贵州师范学院关于2016年社科研究系列职称政策性审查结果公示
各学院、部门: 根据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11月10日,省人社厅、省委宣传部共同对新闻、出版和社科研究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进行了政策性审查。现将政策性审查结果为“送评”的申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请在公示期间向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 系 人:常秀红 联系电话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6日

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上半年处级干部出勤情况公示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处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处级干部考勤管理,现将学校2016年上半年各学院、部门每月报送的处级干部出勤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如有疑异,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反映,电话:0851-85860791。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上半年处级干部出勤情况统计表(请登录贵州师范学院协同办公平台查看) 贵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6日

2014年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结果公示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贵州师范学院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试行)》(贵师院党政办发〔2015〕61号)的精神,经各用人单位内部考评,学校汇总审核,现将2014年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0851-86276071。 附件:2014年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结果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6日

部分2015年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结果公示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贵州师范学院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试行)》(贵师院党政办发〔2015〕61号)的精神,经各用人单位内部考评(部分用人单位组织了考核),学校汇总审核,现将经考核的部分2015年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结果予以公示(未经考核的试用期满人员待各单位组织考核并报学校审核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若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6日

贵州师范学院关于2016年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情况公示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56号)精神,我校对2016年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申报资料进行了政策性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0日--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851-86270464)。 需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0日

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因私出国(境)是指以非公务为目的、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的出国(境)行为,主要包括出国(境)留学、进修、探亲、访友、旅游、定居等私人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9日

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师范学院 2016年9月14日 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9日

我校再赴省外知名高校开展大健康等重点产业人才引聘活动
11月3日-6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先后赴厦门大学、浙江大学开展大健康等重点产业人才引聘暨优秀毕业生选调活动。省政府副省长陈鸣明、副秘书长樊新中分别出席,并作引聘活动宣传推介。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韩先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施长冬等有关领导率部分市、州人社局及全省60余家重点企事业引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活动。我校人事处处长刘俊伶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8日

全国知名大学名师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建设试点方案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全国知名高校名师资源,发挥其在我校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建设中的作用,为中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搭建平台,打造一支适应我校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试点建立全国知名大学名师贵州师范学院工作站(以下简称“名师工作站”)。为有效开展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引进资源,示范引领、构建我校骨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服务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8日

安徽建立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
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创新高校用人机制 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高校可自主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薪酬待遇。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等方式给予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收入,及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和分配,均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根据该文件,安徽省将探索建立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高校后勤和教辅岗位将逐步退出编制管理;创新岗位设置管理,优化岗位结构比例,逐步扩大高校岗位设置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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