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编制外用工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3〕46号)和《贵州师范学院编制外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0〕7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编制外劳动用工人员的绩效管理,现将2016年编制外劳动用工人员年度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学校同意按程序聘用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用工人员。
二、考核方式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
三、考核要求
(一)编制外用工人员需填写《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
(二)用人单位需对编外用工人员一年来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鉴定评语和建议等次(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工作需有本单位班子、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参与,考核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对象岗位职责确定。
(三)《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表》和《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于2016年12月30日以前发至人事处苏士超内网邮箱。
(四)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和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请各用人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
人事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