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贵州师范学院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试行)》(贵师院党政办发〔2015〕61号)的精神,经各用人单位内部考评(部分用人单位组织了考核),学校汇总审核,现将经考核的部分2015年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结果予以公示(未经考核的试用期满人员待各单位组织考核并报学校审核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0851-86276071。
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是一项常规工作,今后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按照《贵州师范学院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试行)》和《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做好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贵师院人事通〔2016〕14号)要求,及时对本单位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并报学校审核。
附件:部分2015年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结果(19人)(请登录贵州师范学院办公协同平台查看)
人事处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