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使考核重点更加突出,指标设置更科学合理,考核方式更具有操作性,考核结果更客观真实,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根据《贵州师范学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4】164号)精神,人事处按照学校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学院、部门的工作职责,修拟了《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二级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现向各学院、部门征求修改意见。
请各学院、部门按照学校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对指标体系中的“常规工作”和“专项工作” 指标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9月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到人事处13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新办公邮箱人事处王军老师处),人事处汇总梳理后报学校审定。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