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部门:
《贵州师范学院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贵州师范学院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实施办法
高等学校新进人员岗前培训是高校青年教职工掌握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端正教育思想,较快达到岗前职责要求的一项基本训练和重要环节,对加强青年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提高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精神以及我校对新进人员的培训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帮助我校新进人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尽快熟悉学校工作和生活环境,了解学校情况,熟悉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尽快适应学校办学形势的要求,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的环境和岗位,融入学校,增强归属感,提高集体凝聚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做一名合格乃至优秀教职员工。
二、培训对象
通过招聘、调动、引进、安置等渠道进校的新进人员。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听取专题讲座与自学相结合。
(一)集中学习内容
学校发展历史、定位和规划;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职业定位与心理调试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教学工作规范、科研工作、职称申报、行政工作、学生管理及各类公文写作、保密守则、公务礼仪等。
(二)自学内容
国家、省、学校有关教育发展与改革等政策和规定。主要包括:《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学校人事、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学院近几年发展规划纲要等。
五、培训时间
根据学校新进人员的审批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每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学,两周的集中培训学习。
六、培训考核
新进人员在培训结束后,需参加培训结业考试,总成绩中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培训学时(80学时)和成绩记入《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同时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考核表》,载入本人档案,并作为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转正定级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八、培训管理
新进人员培训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由人事处牵头并组织实施。新进人员集中授课时间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需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集中学习课时1/5或无故缺课或未参加培训的,需重新参加下一年的新进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