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精神以及我校对新进人员的培训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新进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为做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我校新进人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尽快熟悉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尽快适应学校办学形势的要求,尽快转变角色,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争做一名优秀教职员工。
二、培训对象
2014年通过招聘、调动、引进、安置等渠道进校未参加过新进人员培训的人员。详见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新进人员培训名单》。
三、培训方式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听取专题讲座与自学相结合。培训结束将对所学内容进行书面测试。
四、培训时间
3月上旬前。其中,自学时间为2月26日前,集中培训时间2月27日至3月上旬前,具体日程安排《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新进人员培训日程表》另行通知。
开班时间:2月27日上午9:00
开班地点:宁静楼150教室
五、培训内容
专题讲座内容: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职业定位与心理调试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教学工作规范、科研工作、行政工作、学生管理等。自学内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贵州师范学院2011-2015年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师范学院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贵州师范学院教学管理相关规定”、“贵州师范学院科研管理相关规定”“贵州师范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学习资料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学习。
六、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参加培训结业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平时成绩占30%,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培训学时(80学时)和成绩记入《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同时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考核表》,载入本人档案,并作为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转正定级和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次新进人员培训,年终考核暂不定等次。
七、培训要求
(一)参加培训的全体新进教职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次培训,从严要求自己,课堂认真听讲并记笔记,积极发言交流;注重培训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通过培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二)严格遵守培训纪律,集中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不准开“小会”或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手机关闭或置于振动状态。
(三)参训人员准备一张一寸免冠相片,以便培训结束后办证。
(四)培训结束时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新进人员培训考核表》,于3月15日前交学校人事处。
(五)请各学院、各部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参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八、工作分工
(一)人事处:负责与人社厅对接培训相关事宜,聘请培训专家;拟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场地并通知参训人员参加培训;饮水供应;培训全过程管理等。
(二)党政办:负责安排校外授课专家接送车辆。
(三)网络中心:负责集中培训期间摄影,教室设备音响调试等。
(四)后勤处:负责安排参训人员接送车辆、中餐等。
(五)物管公司:负责培训场地清洁卫生等。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新进人员培训名单
2.自学资料
人事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