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制定2013—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实施规划的函》(留金法〔2012〕502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英语水平,学校决定选拔推荐教职工赴省外高校参加英语强化培训,为做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教师出国留学和攻读博士学位奠定英语基础。
二、培训方式
培训学员到省外高校集中脱产培训,每期25—30人。
三、培训期限
每期3个月(12周),约360学时(每周30学时)。具体时间拟定为2013年3月至5月。
四、选派条件
凡学校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均可报名: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副处及以上行政职务;
4.近3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表彰。
五、选派程序
1.部门推荐:请各学院、部门根据要求做好推荐报名工作,并将报名表送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于12月22日前送人事处。
2.选拔测试:由学校组织对推荐的参训人员进行英语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审定:学校根据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排名,按照选派人数确定选派人员。
六、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1.培训内容:出国留学人员备选考试(BFE)内容;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内容;博士英语测试内容。
2.课程设置:课程设置涵盖听、说、读、写等内容。
七、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学校将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学校颁发《英语强化培训合格证书》,其培训学时记入个人《继续教育登记证》。考核结果将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选派出国留学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培训费用
经考核合格者,学校承担学费、住宿费、报销往返硬卧火车票各一次、补助资料费200元,其他费用由参训人员自理。
人事处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