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通知》(贵师院发〔2016〕88号),为做好我校对各学院(部门)、正副处级干部目标绩效网络测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各二级单位及正副处级干部。
二、参加测评人员:正副处级干部、正副高级职称人员、服务对象教职工代表。
三、测评时间:12月29日00:00至12月31日24:00。
四、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测评人员输入本人密码进入系统进行测评打分。涉及参加测评人员名单和对应密码已发各学院院长、部门负责人内网邮箱。
(二)各学院、部门务必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测评工作,测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评打分,以免影响参评率。本单位参加测评人员的参评率将作为完成学校主要工作的指标情况计入此次考核。
学校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