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李淑芬同志于2017年3月到退休年龄,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有关退休(职)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黔人通〔2007〕116号)精神,同意该同志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3月计算。请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通知李淑芬同志到人事处及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并到离退休工作处办理相关事宜。
贵州师范学院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