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摸清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底数,建立精准服务保障体系,国务院统筹部署,退役军人事务部具体实施组织,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贵州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4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二、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我校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含离退休人员)
(二)采集内容: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三、采集方法
(一)个人电子信息采集
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设专人采集,建立退役军人、军转干部个人信息电子档案(建议以部门+姓名为文件夹),按序采集以下个人信息:
1.身份证(正、反面)、近期免冠照片;
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仅离退休人员提供);
4.立功受奖证件(仅限于八一勋章,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证书);
5.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6.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2,个人填写);
7.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3,单位汇总)。
(注:以上个人信息1-5均为清晰的电子照片,6-7除提供电子信息外还需提供纸质版材料。)
(二)现场采集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现场拍摄由我校统一设置在信息楼1305办公室采集,具体采集时间根据各单位提供的信息分批次通知采集。
四、时间要求
1.个人信息采集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由各单位统一汇总,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肖煜之内网邮箱,纸质版材料交信息楼1305办公室;
2. 现场拍摄信息采集于2018年11月25日前完成。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直接关系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申报,以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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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