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校内行政岗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6〕72号)的要求,结合学校4月1日召开的“2017年青年教师校内行政岗位实践锻炼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7年青年教师校内行政岗位实践锻炼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4月1日召开“2017年青年教师校内行政岗位实践锻炼专题工作会议”后,各学院对选派到行政岗位锻炼的人员名单再次进行确认,经学校审定,确定秦雪影等15名同志参加2017年青年教师校内行政岗位实践锻炼(名单见附件一),同意杨秀丽等13名同志参加2017年青年教师本学院内部行政岗位实践锻炼(名单见附件二),。
二、请参加校内行政岗位实践锻炼的秦雪影等15位教师于4月7日前到相关部门报到上岗(锻炼时间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参加本学院内部行政岗位实践锻炼的杨秀丽等13名教师的锻炼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原则上不少于1年),请相关教学单位和部门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青年教师行政岗位实践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三、青年教师行政岗位实践锻炼的管理、考核、认定以及工作量折算、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有关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4月1日会议精神执行。
贵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