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三年一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含)以上未审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审核条件
1、继续教育情况达到相应审核条件。
2、高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6次及以上;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及以上;承担或参加一项以上相关专业课题(项目)。
3、中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4次及以上;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1篇及以上;承担或参加一项以上相关专业课题(项目)。
三、审核资料
1、需要审核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由本人填写,电子文档发到人事处肖煜之老师内网邮箱)。
四、资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请各部门按要求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资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信息楼1306办公室)。未按时报送审核资料影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责任自负。
人事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