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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的通知
贵师院人事通﹝2016﹞38号
2016年12月02日 编辑:任世通  资料来源:贵州师范学院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困难家庭的通知》(黔人社厅﹝2016﹞555号)精神,2017年春节期间要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困难家庭进行慰问,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家庭困难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2016年及以前享受过困难家庭慰问费的职工本次不再申报)。

1、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医疗费自费负担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本年度本人或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或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

3、家庭成员有残疾、年迈而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

4、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申报名额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规定,我校申报人数为4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人)。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困难家庭调查摸底工作,确定困难家庭人员后,由个人填写《困难家庭职工申请表》(附件1),并于2016年12月4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版交至信息楼1304室(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处负责统计收交)。

申报人员由学校按名额审定后公示上报。

联系人: 邓桐龙 苏士超 联系电话:0851-86277289


人事处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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