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聘用李照青等十五人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批复》(黔人社厅聘函〔2017〕40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岗位设置聘用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需要,现对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李照青等十四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如下:
一、助教 (9人)
李照青 王旭琴 张谢馥 李 特 曹广杰 王 铎 黄合欢 邓 鹭 彭小娱
二、助理实验师(5人)
杨婷婷 李菁菁 陈 行 郑 珊 汤艳玲
上述所聘人员的聘任时间从2017年3月1日起计算。
贵州师范学院
2017年3月17日